高考话大秦:秦朝教育简析

7月7号,延期过后的全国高考正式开启,万千学子们将在这一天扬刀跃马,为理想和未来而战。《大秦帝国》祝福各位学子个个都考好成绩,人人都上985。我们现在的教育和考试,是一种比较公平的成材方式,那么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朝,国民的教育又是怎样一种情形呢?


纵观整个秦朝的教育发展历程,以“焚书”为分界线,分为前后两部分。在这之前秦朝教育为官学与私学混合的方式,而在这之后,逐渐演变为了官学为主,私学逐渐没落的状态。

【“焚书”之前——官学与私学两种模式】

1,官学
秦朝官学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,就是“以吏为师”,即让官吏作为老师从事教育活动。这一制度最初起源于商鞍变法,当时,商鞅提出“置主法之吏,以为天下师”,为秦孝公所采纳以后,便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延续下来。

秦统一六国后对领土实行郡县制,在郡县中普遍设有官学——“学室”,“学室”中的学生称为“弟子”,“弟子”的来源也有一定限制,规定至少必须是“吏”的儿子。
“学室”的教育内容有两个方面:一是要学习文化,书写姓名,认识名物,二是要明习法令。
“弟子”学成之后,还必须进行一定时期的考察和实习,合格以后,才能被任命为官吏。

2,私学
除了官学的教育,私学教学的内容就非常广泛了,也较为自由。
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,延续到秦朝,当时不同的理论流派也都开设私学,宣传自己的理念。私学在当时总体的体量不大,分布却极为广泛,在咸阳城附近原秦国的领土内,基本是以官学为主,而在当时六国故地,基于文化差异和信息传播效率,尽管也有着官学的存在,但在当地仍是以私学为主。

【“焚书”之后——官学的进步,私学的没落】

秦始皇三十四年,在丞相李斯的建议下,颁“禁私学”令,并采取了“焚书”行动,李斯认为,当时的私学学生不学今而只学古,用古来反对当今的政策,诽谤朝政,惑乱百姓,如果私学不加以禁止,就会使皇上的威势降低,下面的党羽形成。

但需要明确的是,“禁私学”是出于文化统一和当时国家培养人才的需要,并不是把所有的私学一刀切的全部禁止,“焚书”也并不是所有法家之外的书籍都被焚毁, 比如医疗占卜、农业之类的书籍就没有,而教授识字的私学也没有被禁止。东汉王充《论衡·书解篇》中说:“秦虽无道,不烧诸子。诸子尺书文篇,具在可观”,也足以证明在当时,除了儒家之外的诸子并没有遭到焚毁。

但不可避免地,在秦朝后期,私学逐渐销声匿迹。而官学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发展,其影响力也遍及秦国领土的每一个角落。


秦朝的学校教育,作为封建王朝教育体制的开端,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经验,“学室”制度就成为汉代郡国学校的起源,是汉代官学制度形成的基础,而“以吏为师”的理念也为汉代的官学所继承。秦朝教育直至对今天中国的教育制度都留下了深远的影响。

文本作者:欣欣互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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